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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补考的通知

2022年02月21日 09:41  点击:[]

 

1.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补考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补考定于3月1-8日举行,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存在课程不及格或办理缓考的在籍学生。

二、时间安排

1.考前准备

1)2月16日前,教务处下发需参考学生的考试数据;

2)2月17日-2月21日,教务处协调各课程承担单位完成考试秩序册及考试座位号(电子版)编排并汇总(表格见附件1);

3)2月22日-2月24日,教务处完成考试数据汇总及准考证打印后台数据处理工作;

4)2月26日开始,各学院通知考生登录江西科技学院教务处网站学生服务专栏打印考试准考证;

5)2月25日前,各课程承担单位完成试卷印制、分装、监考人员培训等考试相关准备工作。

2.考试组织

1)公共理论课考试时间:3月7日前;

2)公共实践类课程及专业课考试完成时间:3月8日之前;

3.考后阅卷及成绩录入

各教学单位阅卷及成绩录入完成时间:3月15日之前。

三、排考原则

1.教务处下达考试任务,指导、协调各课程承担单位组织考试工作;

2.马克思主义学院、理学部、外国语国际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教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学院、体育部、图文信息中心、学工处等部门承担的公共课程优先排考,考试所需考务工作人员和考场教室等考试资源原则上由课程承担单位提供,考试资源不足情况下可向教务处提出,由教务处予以协调解决;

3.跨单位课程考试原则上由课程承担单位排考,相关学院予以配合;

4.各学院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选修课)根据公共课程和跨单位课程考试时间进行插空安排;

5.考试时间安排应尽量避免与考生上课时间冲突,以不影响学生正常上课为原则;

6.各课程承担单位应合理排考,做到数据不重、不漏。

四、重点强调

1.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试卷管理办法》做好试卷命题工作,根据各门课程的补考人次数印制好试卷,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2.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不齐全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3.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督促本学院学生按要求参加补考;

4.各教学单位应落实考试各环节(考试数据核对、排考、上报、试卷、阅卷等环节)负责人,学校将对负责人进行考核,对各环节出现问题的负责人将按学校《江西科技学院教学管理与计分办法》(修订)进行处理并通报;

5.督导处、教务处做好本次补考的考试秩序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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