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科技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一)被取消考核资格的(含舞弊、违纪);
(二)在课程考核中(含补考)缺考的;
(三)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合格的;
(四)学籍异动后,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未合格者;
(五)往届结业换证学生;
(六)其他原因需要重修的。
注:符合第一项至第四项的重修对象本次仅对开课学期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的课程开展重修。
二、重修原则
1.自愿参加原则。重修前在校统招学生可自愿登录教务系统查看需重修的课程,在教务系统中报名后参加重修学习及考试。往届结业学生持身份证前往专业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查询本次应重修课程,自愿提交申请并参加重修学习及考试。
2.多次重修原则。往届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范围内重修不限定次数,一门课程可多次重修。
3.课程报名科次限定原则。为保证学习效果,每学期原则上最多重修八门课程,直至达到最长学习年限。
三、时间安排
重修报名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3月份,本学期重修时间如下:

附件1:重修教学组织工作安排.doc
附件 2:重修考试组织工作安排.doc
附件3:重修报名流程.doc